知富新聞 2002-02-05 12:39:47 記者 蔡淑瑤 報導
統一統信基金訂2002.03.28以書面決議方式召開受益人大會。受益人大會決議事項包括:決議是否修訂信託契約第12條為「本基金之受益分配全部併入本基金之資產,不予分配」,原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條款配合修訂,上述修訂並追溯自90年會計年度起生效。